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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居民有望享受内地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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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8日11:4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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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居民有望享受内地公民权
全国人大首次提请审议《公民身份证法草案》
本报讯 香港消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25日在北京召开,首次就《公民身份证法草案》提请审议。该草案引起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一旦通过,今后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直接申领中国公民身份证,享有内地宪法赋予的政治、经济、选举权。有立法会议员和学者对此表示欢迎。
据深圳一教育官员表示,现在在内地定居的香港人,不享有内地公民权利,故港人子女在内地读书,要缴付较高昂的学费,包括入学时的赞助费和其他收费,较内地学生每年多付6000元人民币,港人一旦拥有内地的身份证便可与内地人看齐。
此外,除珠江三角洲或个别城市,没有内地身份证的香港人不能单独申请商业营运证,不能开立股票及期货投资账户,也不能向银行借贷。相反,拥有内地身份证可享有一切内地社会劳保福利,包括投考国内公务员、当解放军和参与国家管理事务等。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表示,香港人可申领内地身份证是好事,另一方面,拥有公民权利便享有内地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令香港人更有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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