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月昨正式启动
2002年8月10日07:41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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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8-10 01:50:50 本报讯由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委、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青岛日报社共同组织的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昨天下午在五四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毓明、副市长臧爱民、市政协副主席刘斌宗出席了启动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01年12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最根本的保障和最有力的推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这部法律,市计生委将8月份确定为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月。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市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以文艺演出、展板宣传、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本次宣传月期间,我市还将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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