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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早茶:一狗犯法就要株连全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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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3日10:5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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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说起“打狗”,丐帮老前辈洪七公最有心得。他老人家的拿手功夫,除了“降龙十八掌”,就得要算那一套独步武林的“打狗棒法”了。其最后一招更可谓惊世骇俗,曰:“天下无狗”。
本想,这“天下无狗”仅仅是丐帮兄弟千年的梦而已,孰不知近日某镇竟也要“局部”实现这一理想:一只宠物狗咬伤74岁袁阿婆,阿婆因不肯注射防疫针而感染狂犬病毒死亡。于是,该镇政府决定:对全镇所有犬只,包括家庭豢养的宠物狗,一概格杀勿论!
此决定之大谬不然,显而易见。其中之一便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权力),“法无禁止即自由”(私权利),翻遍大小律条,仅有依法管理的规定,决无“格杀勿论”的条文,镇政府何以能大开杀戒?百姓何以不能依法养犬?
“格杀令”或许是个案,但对待养狗,类似的简单做法并不鲜见。笔者曾养过一腊肠狗,黑户。该小畜顽劣不驯,少不了扰邻人清梦。俺为尊重人权,只好牺牲“狗权”,每到夜里便给它戴上口罩。一日,“大盖帽”登门拜访,大意是:你私自养狗已然暴露,有人投诉扰民。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一,上狗牌;二,处理掉。扰民俺认,并且羞愧不已;可上了狗牌,那畜生就清静了?它又不是为了“户口”、为了“身份”而呐喊、鼓噪,有了“户口”,它也不见得能“高尚”起来。最终,几经转手后,该狗落户乡间。
据说,北京推出新规,能否养狗可经邻里商议、街道同意。效果如何尚不得知,但这比起一味的捕杀,或仅仅强调上牌、交费来说,毕竟是一种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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