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已故总统肯尼迪恐怕做梦也想不到,他在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3月15日发布的国情咨文将永载史册。因为这篇国情咨文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消费者四项权益,“3·15”这个日子成了后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然而他更想不到的是,这个权益日在太平洋彼岸的中国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 君不见,到了3月中旬,中国消费者的信心便像膨化食品似的丰满起来,打假、维权开始成为最热门的话题。消费者对于不法厂商的积怨,像积压了一年的洪水一样开始发泄。 消费者的愤懑是有理由的。花钱消费本该是件高兴的事,但现实,令我们的信心处处碰壁。假冒伪劣就像一堆堆苍蝇,不招即来,挥之不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无孔不入,屡禁不绝;垄断行业的价格既乏标准又不透明,知错不认,有错不改。据专家估计,因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全国每年仅税收流失均在千亿元以上。对消费者个人的戕害更是罄南山之竹,不能尽书。 消费者需要“3·15”,他们被损害的权益需要一个被更正的地方,他们的情绪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他们的利益需要获得正当的补偿。于是,在被国际社会渐渐遗忘的情况下,“3·15”却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节日。 但在热闹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却是市场发育的不完善,法律体系的不健全,执法监督的无力和无奈。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没听说有如此轰轰烈烈的“节日”,因为在这些地方,企业生存发展靠的是质量过硬、价格公道而不是地方保护、坑蒙拐骗;受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巨额赔偿,而不会被认为是“被人收买”、“知假买假”;完备的法律会庇护弱小的消费者,而不是屈从那些所谓的“压力”;垄断行为会被最大程度地缩小、垄断企业会被分拆,而不会被认为“损害民族工业”…… 正因为这些不完善和不健全,才使得我们的“3·15”如此具有号召力和轰动效应。消费者个体的弱小决定了他们的无奈,个人的维权行为常常因为“过激”而带来更大的伤害。当众“砸空调”可能会被拘捕,网上发帖子可能人财两失……但同时,那些“为天下先”的打假英雄,反而会被消费者自己贴上“知假买假”的标签,结果常常出师未捷,英雄先死。种种复杂的社会和心理因素,加上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他们最终要寻求来自群体的力量,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3·15”是最佳的渠道。 像个石头,精神像个蛋,石头虽然坚硬,可蛋才是生命。不法厂商假冒伪劣也是石头,但石头已经开始腐烂;消费者是鸡蛋,但鸡蛋在成长,集体的力量是坚强的鸡蛋。 王子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