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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张某运濒危野生动物 被判7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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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0日11: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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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日前,遂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县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另处罚金2000元。同时被截获的26条巨蜥已经被放生。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自今年3月开始,被阳江市专门从事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梁某、李某、张某(均已另案处理)收买,并受雇于他们进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今年3月30日,遂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从广西东兴开往广东阳江市的一辆长途客车有人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森林分局干警接报后,紧急调派干警出动,并在遂溪县城西溪路截停了这辆长途客车,根据线人的线索,在两只泡沫箱里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26条(44公斤)。4月2日,公安干警押送这辆客车回阳江市汽车总站,客车司机根据托运人提供的信封上注明的手机号码打电话给收货人李某,然后李某又打电话给张某,叫张某到汽车总站接货,以此引蛇出洞,当张某到达汽车总站时,被公安干警人赃并获。 (记者关家玉通讯员赖宪兴、黄志贤)(大洋网www.dayo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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