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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321种南京政府定价药品限价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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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4日10:1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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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小川 通讯员 苏佳中)包括阿莫西林、氟罗沙星、常规重组人胰岛素、醋酸地塞米松、复方降压平在内的321种政府定价药品,11月1日起在南京战区驻江苏省医疗单位统一执行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据介绍,省物价局此次设定的321种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是根据南京战区驻江苏省医疗单位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格作出的(见表格)。据介绍,除321种政府定价药品外,属于市场调节价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由医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与政府定价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同时执行。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就低”原则,即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凡是高于此次公布的价格的,必须按此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也不得擅自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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