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为何摘掉“义务指路”牌
2002年9月19日03:16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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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19日
晚上,城管队员把指路牌送还给谢大爷摄影/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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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著名的东直门“义务指路”牌被城管队员摘走。长期在此义务指路的离休老人谢亮当时都“快气晕了”。然而昨晚,城管队员们又把那块旧指路牌送回到大爷家中,他们还要帮着谢大爷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东直门交通枢纽去年开始改造,附近的道路不太好走。为此,72岁的谢大爷为方便路人,于去年9月22日干起了这义务指路的活儿。他“上班”的时候,身后准挂着这块“义务指路”牌。
昨天下午3点20分,东城城管大队直属分队的队员在东直门外馆斜街附近巡查,得知此牌没有经过审批,就“不客气”地把它摘下了。
谢大爷回忆道:“当时我都快气晕了。自己风雨无阻地在这儿天天‘蹲守’,不就是想为大家做点好事吗?摘了这牌子就是对我做好事的否定。气愤之余也顾不上听城管队员宣讲有关法规。”
其实把牌子摘走后,城管队员的心里也很矛盾。虽然违反了有关法规,但谢大爷的确是为了方便大家。让老人气成那样,也于心不忍。
昨天傍晚,东城城管大队直属分队的何之伟副队长主动给谢大爷打去电话。他诚恳地说:“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您做的好事。不过您的牌子的确不合要求。没有征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能在公共场合张贴广告和张挂宣传品。只要您愿意,我们可以帮您改进。”听了这番话,谢大爷终于消了气。
晚上,东城城管大队直属分队的甘霖队长又把那块“义务指路”牌送回到谢大爷家中。甘队长对谢大爷说:“我们已经为您定做了一个更规范、更漂亮的新牌,明天就帮您去办理有关手续。”看着心爱的指示牌又回来了,谢大爷说:“我现在真的理解你们了。只怪我自己早不知道法规。办好事也得合规矩,这个道理我懂。”
甘队长告诉记者,各种公益性质的条幅、宣传画经常出现在街边、小区等公共场所,按照《北京市关于张贴标语、张挂宣传品的管理规定》,这些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行。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它们很少申请审批。城管队员也不忍心摘下这些充满爱心与善意的宣传品,但因为没有经过统一管理,它们张贴和张挂的效果的确有损城市形象。希望今后大家办好事的时候也能主动按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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