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12岁弱智女童小芬(化名),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竟成了别人的“老婆”。面对此事,女孩的母亲不但没有干预,还很“放心”地将女儿托付给对方。直到警察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女孩的“丈夫”带走,才结束了这段持续了半年的“婚姻”。
弱智女离家出走
9月3日下午,记者在柳城县一家早已停产的砖厂旁找到了小芬的家。但小芬不在家,她母亲说,小芬曾经被两个邻居侮辱过,她怕再被那些人欺负,所以都不敢回家。小芬是一个智力残疾的孩子,只读了三年小学就辍学了。小芬的母亲和她的继父在砖厂停产后,一起到离家3公里的另一家砖厂打工,为了防止不懂事的小芬到处乱跑,曾用铁链将她锁在家里。2002年4月的一天,家人忘了锁住小芬,她便跑出家门,从此失踪了将近一年。去年11月,小芬回家时,给家里人带回了她的“丈夫”——家住柳州市龙潭小区的胡某。今年3月,胡某被警察抓走后,小芬又离家外出了,现在小芬在哪里,她母亲也不知道。
来客成了儿媳妇
胡某是一个41岁的男子,曾因为故意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分别被判入狱和劳教,2002年9月刑满释放回家。不久,胡的一个朋友带小芬来家吃饭,后来胡留下了小芬,威胁她说,他的朋友准备让她去陪老头子睡觉,然后把她卖到广东,等人家玩腻了就丢她去喂鱼。
小芬听后很害怕。事后胡将小芬留在家里,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不久,胡某从小芬随身携带的一本残疾人证上得知,小芬的实际年龄仅12岁,是一个有着三级智力残疾的女孩。
但胡某对此不以为然,他向家人宣称要小芬做老婆,遭到家人的反对。但胡某对母亲说,像他这种坐过牢的人,年纪这么大了又没有工作,谁愿意嫁给他,所以他愿意要小芬做老婆,即使傻点也没有关系。家人也就由着他去了。
“亲家”会面定关系
去年11月,小芬打电话回家,告诉母亲有人收留她了。几天后,她在胡某的陪同下一起回家见了父母。小芬的母亲见到胡某后,觉得他太瘦了,担心他是吸毒的人,叫女儿不要跟他好。胡某听后说,他早已经不吸毒了,让她放心。
在小芬和胡某一起回娘家几次后,小芬的母亲也去拜访了胡家。据小芬的母亲说,当时,她对胡的母亲说,“我女儿太小了,还不适合做你儿子的老婆,要是给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养不起我女儿呢。这门婚事干脆算了。”当时,胡的母亲答道,这种事很难讲,你女儿愿意跟,我儿子又愿意要。而且,我儿子对她很好的,经常帮她洗澡,还带她去看病。
小芬的母亲没意见了,于是和胡某的家人说,将女儿托付给这个家庭,她就放心了。
悲惨童年令人惊
今年3月,小芬自称有17岁,来到柳州市龙潭小区社区居委会领避孕套。她在社区里与胡某同居了将近半年,社区主任曾让胡某到办公室解释此事,遭到胡某的拒绝。3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民警在胡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和胡某几乎同时被抓的还有小芬的两个邻居,覃某和梁某。根据小芬向公安人员讲述的经历,她在和胡某同居之前,曾先后被4个男人强暴。8岁和10岁时,被邻居覃某和梁某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2002年4月,她离家出走后,被一个住在附近的男子蒋某骗到河北省,途中屡次遭到强暴。到了河北省的一个村庄,蒋某以3000元将小芬卖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李某做老婆,在和李某生活的4个多月里,小芬被迫与李某发生了数十次的性关系。去年9月,小芬想逃回家,就偷了李某母亲的钱,不料被其家人发现。之后,李某问她,想留在河北还是想回家,小芬说想回家,于是,李某买了火车票,将她送上了车。
小芬回到柳州市后,身无分文,一个人在江滨公园徘徊时遇见了胡某的朋友,他说带小芬去玩,于是小芬就在胡某的家中认识了胡某。
后记:小芬的母亲告诉记者,三天前,女儿曾回过一趟家后又走了,现在去了哪里,她也不知道。目前,小芬的母亲唯一的心愿就是有好心人找到收留她的女儿,让她的女儿吃饱穿暖就可以了。
新桂网-南国今报 记者 毛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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