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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要求坚决刹住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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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日08:10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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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一非法烟花作坊发生爆炸后,省委书记李建国要求
本报讯(记者嫣然)本报昨日报道了山阳县一烟花作坊爆炸致13人死亡的事故。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11月30日,山阳县黄龙乡姬家村村民刘明超非法开办的烟花爆竹小作坊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其中女性10人),4人受伤,业主刘明超在逃。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李建国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和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尽快抓捕业主。同时要求,要坚决刹住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做好安全工作。巩德顺副省长带领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部门的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德学副局长明确批示,要求依法惩治非法生产者,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昨日省安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将硝酸铵、氯酸钾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禁止将硝酸铵作为化肥销售,禁止使用氯酸钾配置烟火剂生产烟花爆竹。凡是在选定的企业和划定的生产区域以外生产烟花爆竹的,必须予以取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个体加工作坊,对有药工序和药品原料仓库、烟花爆竹成品仓库必须集中到远离村庄的指定地点统一管理。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必须由各级供销社专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批发。定点经销烟花爆竹的单位,不得购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作坊生产的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国防科工、供销等部门要严格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涉爆单位“三防”措施。在元旦和春节前,各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山阳一烟花作坊爆炸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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