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论坛
|
在线
|
企业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台湾当局修改“法案” 同性恋将可组家庭养小孩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5:27 北京青年报
页面功能 【
我来说两句
】【
我要“揪”错
】【
推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
关闭
】
台湾当局修改“法案”
台湾当局日前完成了一项新法案草案的整合,该法案中,同性恋者被允许“依其自由意志结婚与组织家庭”,还可以领养小孩。
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即将通过的这项法案,同性恋者不仅可以成为合法伴侣,还可以共组家庭并领养小孩。尽管该法案并没有规定同性恋收养孩子后是否能享有一般国民的权利,但许多听到该消息的同性恋团体还是非常高兴。
台湾同性恋者表示,其实他们更希望法律能保障他们曝光后的工作权及免于被社会歧视。但这一点法案中并没有涉及。1
页面功能 【
我来说两句
】【
我要“揪”错
】【
推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
关闭
】
新闻搜索
关键字:
网站
网页
类目
新闻全文
体育
商品
硬件
软件
高级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