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苏娟通讯员苏药监)为了防止市民服用防“非典”药品出问题,昨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药监局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药监局根据本地区防治“非典”用药械情况,积极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重点加强对依照各种非典型肺炎防治方案建议或推荐处方制成的中药煎(汤)剂、医疗机构自配制剂的监测。
此外,公众在使用防治非典型肺炎药物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可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开通以下联系方式:24小时监测网络:www.cdr.gov.cn,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二层(邮编:100061),电话:(010)67102266转899、13521671151,传真:(010)6718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