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7月5日电(刘前恒 罗朝阳)因大肆贩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日前,王云贵被隆回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1年9月,王云贵(男,48岁,邵阳县塘渡口镇人)在邵阳、隆回等地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他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非法收购虎纹蛙55公斤计949只。9月23日凌晨5时,王请其弟用“慢慢游”车将该批虎纹蛙运到邵阳县汽车站,准备运往冷水滩市出售,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