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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严审领导“出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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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0日01:2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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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春伊始,由江苏省镇江市有关部门下发的一份“红头”文件,就摆上了全市领导干部的案头。这份题为《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规定: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镇江市的这一规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出访应与其公职身份相称,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市党政负责人和主要经济、涉外部门负责人,原则上1年内出访不超过1次;市其他有关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原则上3年内不超过1次。领导干部出访团组的人数和在外时间也有具体的规定:交流类团组一般为5人左右,访问一个国家(地区)不超过7天,一次访问一般不多于两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12天;经贸类团组出访一国时间不超过10天,两国不超过15天。
为确保规定实施,镇江市建立起因公出国团组审批制度,下列情况一律不予审批:把出国执行公务作为待遇,照顾出访;不属于主管业务范围而出访;索要、挤占企事业单位名额出访;同一地区或部门的主要领导在短期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邻近国家等。
(粉琴 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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