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拟立法用保安取代娱乐场所的“看场护院”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4日23:13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南京8月14日电(记者姚玉洁)江苏的娱乐、服务场所将配备由保安公司规范管理的保安人员维持内部治安秩序,以取代原来各自的“看家护院”。14日,新的《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提交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包含此项内容。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黄明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说,江苏省现有公共场所11.3万家,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2.7万家,饮食、服务场所7.1万家。由于娱乐、服务场所经营的特殊性,不少场所雇佣人员看场护院,有的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充当打手,甚至对抗公安等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新的《条例(草案)》将向各路自请的“门神”亮出红牌,而以规范的保安人员取代。
待审议通过的《条例(草案)》还体现了公安机关管理方式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取消了对超时经营进行审批的规定,不再对营业时间和开办公共场所的种类、经营项目进行限制。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