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昏了头 帮游客找“小姐”
2002年7月23日08:1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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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7月22日
本报讯 导游王某在接待境外旅游团队时,竟向游客介绍“小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昨据无锡崇安区法院证实: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与其共同介绍卖淫的歌厅承包老板黄某被处6年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王某接待了一境外旅游团,一天晚上,王某带着境外客人到黄某承包的大酒店歌厅唱歌。几曲唱罢,客人向王某提出要“小姐”。王某立即叫来黄某,要其物色“小姐”。不多时,黄某便将卖淫女周某等4人叫来,介绍给4个境外游客。而后,王某和黄某将这4对男女送到宾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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