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邓婷 核心提示:7年前,驾驶皇冠轿车的的哥陈伟遭人枪击、刀扎后被抛尸荒郊,溅满血迹的汽车被丢弃到庄稼地里。几天后,尸体和汽车被警方发现,而歹徒已逃之夭夭。7年后,3名嫌疑人被缉拿归案,这起久悬未决的凶杀案终于浮出水面。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3名主要嫌疑人康保军、闫振国和燕云炜为减轻罪责,在追述当年案情时出现了3个不同版本,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尽量为自己辩护。 ■康保军(被控枪击陈伟) 人是闫振国扎死的 1995年10月10日,案发当晚8时左右,我、闫振国和李志强(另外涉案人)在东三环附近上了陈伟的车。抢劫过程中,由于路颠,我手中的枪走火了,击中司机。闫振国见人没死,又扎了两刀,我没有指示他这么做。整个抢劫都是燕云炜指示我们做的。 ■闫振国(被控刀刺陈伟) 我扎的时候人已死了 当晚抢劫时,我从衣服兜里掏出手枪,枪走火,子弹从左侧玻璃飞出去。后来,是康保军开的枪,那时人其实已经死了。为防万一,康保军又叫我扎了两刀。整个抢车过程,是燕云炜指使我们干的。 ■燕云炜(被控指使抢劫并提供枪支) 说我指使是他俩合伙报复 枪是朋友给我的,平时放在床底下。事发当天,闫振国到过我家,我不知道他们要抢劫。闫振国离开时我家床单一角被掀起来了,我知道他把我的枪拿走了,我也没细问,只叮嘱他别出事。我曾经因借钱等事与康保军、闫振国有矛盾,他们是在合伙报复我。 尽管燕云炜就指控全盘否认,但公诉人表示,康闫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和控方长达7个月的多次询问中,口供稳定,一致交代是受燕云炜指示所为,因此,口供具有可信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