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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3职员非法拆借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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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2日03:43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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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昨天,市一中院审结一起标的额高达3.4亿余元的非法拆借贷款案,原某银行月坛北街办事处主任李惠鸣等3名银行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16年到7年有期徒刑。
1995年,李惠鸣就在某银行月坛北街办事处任主任。其后,李惠鸣伙同该行会计科科长郭轶、外勤郭建军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空开大额定期存单54张,以银行的名义将某证券公司等42家单位的资金共计人民币3.45亿元,通过该办事处非法拆借给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造成该行2亿余元人民币无法收回。
在整个过程中,都是郭建军负责拉存款,每次都经李惠鸣同意,由郭轶办手续。为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拉到贷款后,李惠鸣和郭建军各收到好处费2.1万元。
李惠鸣说:“给该公司违规操作,我也觉得不妥,后受利益驱动,擅作主张又继续做了。”为另一公司非法拆借资金45万元后,李惠鸣两次收受客户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共计8000元。
昨天,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李惠鸣有期徒刑16年,罚金5万元;郭建军有期徒刑16年,罚金5万元,郭轶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
3案犯在法庭听候宣判
郭京霞/摄
(北京晨报网站) 责编: 杨宁编辑: 孙正梁 华小江 孙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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