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遭生父虐待达两年之久 12岁儿童手腕被打成变形
2002年4月22日08:05 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阎永纬
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发生了一起虐待儿童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对12岁的亲生女儿采取锥扎、钳夹、水烫等残酷手段,虐待时间长达两年。最终靠幼女的告发,这名恶父才被逮捕。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这个孩子不懂、不会或者不敢向有关部门检举告发,这样的虐待行为将持续到何时?
这名告发亲生父亲的儿童名叫婷婷,生在河南清丰县农村,其父名叫王洪杰。王因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而与妻子长期争吵,妻子最终离家出走,婷婷则被一位远房叔叔收养。两年前,收养婷婷的叔叔不幸去世,当时正在大连开发区大孤山村打零工并又组成家庭的王洪杰遂将婷婷接到了大连开发区。
婷婷来到大连后,父亲不让她上学,只让她在家里干活。幼小的孩子过早地承担起生火、洗衣服等家务,如果干得不好,王洪杰随手抓起一件东西就打。一次,婷婷烧水引起其父不满,他竟舀起一瓢热水向她泼过去,胳膊上立即被烫起一片水泡,至今还留有伤痕。到大连两年来,婷婷被父亲用锥子扎过屁股、钳子夹过手指、斧子砸过脚,她的左手腕被父亲打成骨折后没有及时接受治疗,至今已变形,有几颗牙齿也被父亲打得只剩下了半截。4月8日晚上,邻居家的东西丢了,王洪杰逼着婷婷承认是自己偷的,虽然丢失的东西在别处找到了,但婷婷却被打得死去活来。她再也无法忍受父亲的虐待,第二天偷偷跑到开发区大孤山派出所求救。
逃出虎口后的婷婷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大孤山派出所民警为她买来鞋和衣服,还捐了800元钱;开发区妇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开发区佳奇外语学校破例收留婷婷入学;大连开发区晟大律师事务所王会涛律师义务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起诉;开发区法院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及时立案,并于日前将王洪杰逮捕。4月17日上午,王洪杰被提审到孩子面前时“扑通”一声跪下,对自己的罪孽表示深深的忏悔。
社会各界的关爱使婷婷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抚慰,但对于已付出太多代价的受害人来说,记者却认为它来的太迟。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但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告诉的才处理。此案所反映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如何帮助遭受虐待未成年人“告诉”,早日结束悲惨的生活?
办案人员分析说,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犯罪嫌疑人是不会告发自己的,而未成年人又往往不懂得告发,因此,要及时制裁虐待家庭未成年成员的犯罪,需要一切知情者及时“告诉”。
记者了解到,婷婷遭受虐待,街坊邻居和有关组织早就知道,婷婷身上因遭虐待而留下的疤痕也不难发现,但却没有人依法向法院“告诉”。大孤山派出所所长梅毅接受采访时分析说,人们不想、不愿也不敢得罪邻居,不愿管“闲事”;王家是外来人口,有关方面缺少管理外来人口的法定职责,这是此案没有被及时告发的原因。而大连市妇联一位负责人说,此案没有被及时告发,也说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任重道远。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