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服刑犯捐建小学引发社会争议
2002年7月3日08:05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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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发表看法
本报讯(记者程彬长泰)昨日本报刊发了被判刑的张某欲帮助陕南灾区失学儿童重建校园的消息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各抒己见。大部分读者对张某的举措表示肯定,但也有一部分读者对此不理解,个别读者认为不妥。
渭南的王老先生表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陕南山区遭受洪灾,作为每一个三秦儿女,都有责任来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帮助灾区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尽管张某曾对人民犯了罪,但他这种善举正说明他的良知在复苏。不论是张某还是社会上其他的人,哪怕他们对灾区尽的力只是一点点,我们都应大力提倡!
西安市临潼公安分局袁警官认为,这是对灾区人民有益的事情,也是张某洗心革面重心做人的实际行动,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服刑人员帮教、感化后产生的良好效果。此举还可以教育其他服刑人员重新做人。
昨日热线电话中,持王先生和袁警官观点的读者占绝大多数,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读者对此感到困惑。西安市南郊白女士称,如果灾区的失学儿童知道新校园是服刑人员的钱建造的,孩子们稚嫩的心灵中会不会产生阴影,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是否有利。
咸阳市侯先生认为,张某在接到判决书时间不长就要求捐助灾区,这很难说是他对自己当初行为的真正忏悔。如果不是真正的忏悔,其捐助就失去了本来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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