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产生经过新华社记者 刘思扬 李术峰 翟伟 人民的意志在这里凝聚———3月15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159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们是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的选择。 团结的力量在这里汇聚———3月13日,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299名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他们来自各族各界,是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集中体现。 新阵容,新面貌,新目标。新一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必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将党的意志化为人民的壮阔实践,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变成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行动。选出一个能够受到人民真心拥护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机构,意义十分重大 在我国政治舞台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特点,其发展完善一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将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两会”召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会上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是进入新世纪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第一次换届,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做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组成人员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选出一个能够受到人民真心拥护的国家领导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机构,对于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任期的5年,正处于我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政协常委会作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机构,其组成人员的构成和素质,至关重要。能否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中既保留一批经验比较丰富、符合提名条件的老同志,又充实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相对年轻的同志,形成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合理配备,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工作,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履行程序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人选建议名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进行推荐,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的组成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人大议事规则、政协章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分别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提名。中共各级组织、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的中共人选和非中共人选进行推荐。中共中央在广泛民主推荐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的结构要求,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分别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依照法定程序,主席团在酝酿表决通过后,分别提交各代表团、各界别委员进行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委员的意见,主席团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并及时指导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2002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确定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2003年换届人事安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并决定成立换届人事安排小组,负责有关工作。 中共中央提出,这次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性,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推向前进,为实现新世纪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的提名原则是:德才兼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党员领导干部连任两届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人选年龄总体上要比九届有所降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要能够适应履行职能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适当增加熟悉经济、科技,特别是法律等方面的人选,适当增加一批相对年轻的委员,使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以适应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需要。 中共中央提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中共人选不超过70%,非中共人选不少于30%;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中共人选不超过35%,非中共人选不少于65%。在年龄等条件掌握上,对中共人选比较严,对非中共人选适当放宽;对党政领导干部比较严,对各方面代表性人物和专家学者适当放宽。有的党外人士人选职务低一些,个别人选年龄偏大一些,但基本条件好,有代表性,也可以提名。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贯穿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产生的全过程。 2002年10月2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联合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各省区市党委,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的原则,认真推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 为做好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有关人选的表现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还通过工商、税务等部门核实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对人选中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专门听取了中共中央纪委的意见。 中共中央对于坚决防止和纠正换届人事安排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十分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十不准”的纪律要求,成为换届人事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在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中,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防止个人争要、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未经组织正式推荐的,未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同意的,各方面协商意见不一致的,都不提名。同时,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做到将选人用人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中共十六大闭幕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有关问题,对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重要事项,还多次就有关人选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初步名单形成后,2003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进行协商,听取意见。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2月27日,九届全国政协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对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进行了研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人选建议名单。 民主团结的体现 昂扬奋进的阵容 依照法定程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分别对中共中央推荐的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表决,提交各代表团、各界别委员进行酝酿协商。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严肃认真地酝酿协商大会主席团提请审议的人选建议名单。代表、委员们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的推荐、考察、提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次人选的提名,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民主,严格履行程序,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推荐、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人选名单结构合理,汇聚了各界代表性人物,适应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履行职能的需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大联合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代表、委员们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名单表示赞同。 3月15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行大会选举。从167名候选人中,按5%的差额比例,选出159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这是值得人们关注的变化: 新人占多数,其中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122名,占76.7%,连续当选的37名,占23.3%。 妇女和少数民族委员数明显上升,妇女委员21名,占13.2%,高于九届一次会议时12.7%的比例;少数民族委员24名,占15.1%,高于九届一次会议时13.4%的比例。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8个少数民族均有人选。 常委会委员分布更加广泛,有党政军领导干部,有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有专家学者,有各方面代表人物。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80名,31个省区市和台湾省籍44名,军队13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2名,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20名。 平均年龄为60岁,比九届一次会议时下降了3.4岁。65岁以下的125名,占78.6%,比九届一次会议时提高了18.9个百分点。 3月13日,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由299人组成的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名单。其中:新常务委员175人,占58.5%,九届常务委员124人,占41.5%。非中共常务委员195名,占65.2%,中共常务委员104名,占34.8%;妇女35名,占11.7%,比九届一次会议时提高了1.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37名,占12.4%。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8个少数民族都有常务委员。平均年龄61.9岁,比九届一次会议时下降2.2岁。 常务委员结构和分布比较合理,既有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民主党派领导骨干,又有经济、国防、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宗教、归侨等各方面代表人物。中共常务委员中,省部级和大军区级领导干部94名,占中共常务委员的90.4%。非中共常务委员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骨干和各方面代表人物。从分布情况看,中央国家机关95名,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21名,地方152名,军队15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16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常务委员。 凝聚人民意志,肩负历史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征程上,新一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必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为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谱写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篇章。(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