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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央视编导连骗数十万 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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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01:51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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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通讯员陈实 索玉军)利用大家对中央电视台的信任,冒充其工作人员狂骗数十万。昨天,房山法院对这名冒充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刘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1万元。
1998年8月5日、9月17日,刘某冒充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以为四川某集团公司拍专题片为名,先后两次骗取该公司共计16万元,1999年11月间,刘某冒充中央电视台法制节目组副主任,以帮助山西省某村村民将该村干部违法行为曝光为名,骗了95000元现金。2000年1月间,刘某冒充“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编导,以许诺能帮助蒋丽丽(化名)打官司为名,先后两次骗取蒋丽丽7万元后逃匿。
另据调查,刘某还于2000年4月7日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还未注册登记的“北京市江明橡胶制品厂”的名义,与浙江省某公司签订了购买铁道用橡胶垫板购销合同,骗取对方59000块铁道用橡胶垫板,价值人民币24万多元。
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冒充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刘某虚构单位,以签订合同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最后作出上述判决。对此,刘某已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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