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通讯员高志海)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永新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何永新在法庭上推翻了被捕时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只承认自己碎尸而否认杀人。 今年年初,民警在何永新家中将涉嫌故意杀人的何永新抓获。何永新当时承认自己故意杀害少女小青(化名)并碎尸。但今天上午,何永新在法庭上说,被害人确实死在自己家中,但被害人是自己用皮带勒住自己,造成窒息性死亡,其死亡与自己无关。当时,何永新认为如果报警,对他的前途和名声会造成不利影响,于是在第二天碎尸,并丢弃。何永新解释,以前承认自己故意杀人是因为觉得自己碎尸的行为很不好,自己也不想活了,所以对公安机关编了个故事,说自己故意杀人,但是现在还是想说出事实真相。当法庭指出:根据科学和常识,如果没有任何外力,个人无法用皮带勒死自己。何永新的脸色变得苍白,将眼神转开,解释说自己也不知道小青怎么会勒死自己。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证:何永新在案发第二天到姑姑家,其姑姑发现他裤腿上有好几块血迹,何永新回答说是自己的鼻血。两位捡破烂的工人在不同地点分别发现了装有尸块的箱子和塑料袋,并及时报警。公诉人同时向法庭提供了公安机关现场勘察笔录、法医鉴定等大量证据,证明小青确实是被何永新杀害。 审判长表示,合议庭将对本案中争论焦点进行讨论,择日宣判。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