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年票制:听证会成“走过场”?
2002年7月18日17:06 人民网
|
于小水 文/图
7月1日是重庆实行路桥收费年票制的第一天。凌晨零时,重庆主城区7座跨江大桥的收费站同时停止了收费。
与交管部门估计相反的是,接下来的一周,重庆城一天比一天堵。原来因回避高昂过桥费而蜗居的车都开出来了,原来不愿打的过桥的人因为不再为出租车交5元的过桥费而纷纷打的过桥,被过桥费压抑很久的重庆市民迸发出的出行激情,充分显示了路桥收费改革的巨大影响。就在那一周,重庆江北的房价每平方米平均上涨了80元。
但是,这样的快感并没有掩盖重庆大多数车主的不满和即将购车者的失望,因为重庆市确定的主城八区路桥年票价格“太高”——以轿车为例,一年2000元,不买不能年审,而且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一价格是在被大家寄予厚望的年票价格听证会前7天就拍了板的。
今年6月中旬,重庆媒体刊发了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交给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路桥年票制的两套方案。随后重庆几家媒体的热线遭到“轰炸”,所有致电者的意见几乎一致:这是难以让人接受的价格,而且是强制消费。一些人指出,比重庆消费水平高得多的广州,路桥年票制轿车收费不过980元,“重庆的年票太贵了”。
重庆市市政管委会的说法是,以轿车为例,2200元或2000元的价格与在重庆一座桥买一年月票的总价格2160元相当。年票“管”主城区七桥一隧道和13条收费公路(实际上都较偏远),买年票很合算。
一些市民不理解:如此“合算”的事,为何要用“不买年票不予年审”来“邀请”?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6月24日的年票制价格听证会上。
重庆市物价局称,本次价格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共有39名,他们是从主城八区社会各界中选出来的,有广泛的代表性。
6月24日,年票价格听证会如期在重庆市物价局举行。代表发言时,焦点还是集中在年票价格高低和是否“一刀切”即主城八区车辆必须全都买年票这两个问题上。
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罗霞拿出了市消委会针对路桥年票制的调查结果:70%以上的人认为方案中年票价格过高,市民认可的年票价格以轿车为例应该在1000元-1300元。
在4小时的听证会上,共21位代表发言,仅有路桥公司在内的3位代表赞成年票制的两套方案;其余的在表达了对改革的支持后均提出各种反对意见,其中一位代表的话意味深长:“24日开听证会,7月1日就要施行,我们知道政府部门不太可能因为听证会来改变既定政策,我们只希望‘走过场’走得好一些,让物价部门将市民心声带给政府就是了。”
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表示,立刻将听证会内容和该局的观点上报市政府。
听证会次日即6月25日晚8时,一份重要的官方文稿传到各新闻单位:重庆市路桥收费标准已获通过。文稿后附有年票具体标准和征收管理办法,其中的年票价格,正是此前提交听证的一号方案中的“建议价格”。而令人不解的是,这一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早在6月17日就已获审议通过。
这意味着,该办法早于听证会前7天就已敲定。
这时候,有人还想起重庆市物价局局长王胜利在听证会上说的一句话:“路桥收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不开听证会,但由于事关重大,我们还是决定开听证会。”
重庆市消委的另一位副秘书长参加了去年以来的多个价格听证会,谈到此次年票价格听证会,他一脸无奈地说:“是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不要听证,已在其次,关键是听证会的价值丧失了,既然政府已经决策了,再开听证会又有何意义?”针对2000元的轿车年票收费,他说,市消委的一辆车以往一年的路桥费只花了500元,消委的车走动得也算频繁的了。
这位副秘书长说,去年以来他所参加的重庆若干次价格听证会,基本上都是多数代表反对申请人的涨价方案,如水价上调、公交车起步价上涨的听证会等,但最终出台的价格都以申请人大获全胜而告终。惟一的例外是公交车一年之内第3次涨价的听证会,听证代表在没能阻止前两次涨价后,终于在这次“赢”了一回。
谈及重庆这次出台“年票制”的背景,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重庆路桥收费是一道极难破解的世纪难题。
重庆主城区有7座大桥。其中3座由重庆路桥公司这家上市公司管理,实行单向收费。鉴于3座大桥中的嘉陵江大桥建于1966年,由政府出资修建,它该不该继续收费一直争论不休。在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武汉长江大桥在其收费年限到期仍继续收费后,重庆市民强烈要求取消该桥收费。
但是,在实行年票制之前,嘉陵江大桥一直没有取消收费。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该桥取消收费,对于重庆路桥公司的股东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很多人甚至认为,这都是“上市惹的祸”。
另外,对重庆主城区范围内13条收费公路取缔或改革的呼声也很强烈。在多业主状态下,实行分账式的年票制收费方式,渐成各方共识。在政府确定了年票制收费改革方案后,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只剩下一个:年票价格。但是,面对过多的业主,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存在,经过旷日持久的逐个谈判之后,年票价格已很难不高了。
路桥公司上市的“怪象”与听证的失语
张树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状告广州番禺洛溪大桥“违规收费”的原告的代理人。面对重庆路桥收费年票听证会前后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现象,张树义教授认为,在全国多个城市存在的路桥公司上市本身就是一个“怪象”,而“听证”这一看似“流行”的决策方式,已经在一些地方逐步陷入了只“听”不“证”的尴尬境地。
张树义认为,解决一个城市的路桥建设资金问题,一般有3种方法:政府税收拨款、市场融资、贷款兴建。就重庆路桥公司来说,其下辖重庆“老三桥”均属政府税收拨款,既然是用纳税人的钱修的桥,为什么反过来还要纳税人“留下买路钱”呢?更加不合理的是,并非桥梁投资人的路桥公司上市了!市民利益无可奈何地被股民利益侵占了,这样的上市为政府继续收费找到了最佳理由,也为未来可能的取消收费制造了最大障碍,可谓一石两鸟,化简为繁。
再说听证会,张树义认为,自从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程序引入之后,听证逐渐成了一个重要的决策程序。听证制度是从西方引入中国的,它的目的是寻求代表公众利益的最佳方案,“听”只是一层意思,政府决策部门在听的同时,还应由此权衡利弊,求证一种方案的可行性,不能只将听证会当作一种形式。像重庆这次听证会,就是典型的只“听”不“证”,听了只当耳边风,政府决策的最终方案是无法在这次听证会上“求证”的。
(于小水采访整理)来源:2002年7月18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