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周智颖)一个强奸案扯出一个盗车案,盗车案又牵出一个销售赃车案,最后带出来的涉嫌购买赃车者,竟是永州市的6名交通民警。 11月12日,在永州市芝山区南津北路,记者看到,涉嫌销售赃车的民利口汽车修理厂距市交警支队不到50米。该厂仍在正常经营,修的都是警车,但刚从芝山区刑警大队取保候审出来的老板罗学民不知去向。 据了解,永州市交警支队和芝山区交警大队共有6名交警涉嫌从该修理厂购买赃车6台,车型包括小面包车、轿车等,价格从4000多元到5万多元不等,多从广东等地偷抢而来。现这6台汽车均被芝山区刑警大队扣押。 该案起源于宁远县的一桩强奸案,其犯罪嫌疑人举报出一桩盗车案,民警顺藤摸瓜,直至赃车案“东窗事发”。 几位涉嫌购买赃车的交警告诉记者,购车时他们根本不知道是赃车。他们与罗较熟,罗说那些车是部队退役车,或从别的合法途径来的车,并出具了部队证明,还写了保证书给他们,保证不是盗抢车,否则由他负责。同时,他们自称对车子的发动机号码等进行了检索,也没能发现是盗抢车,他们也是受害者。 可知情群众说,只有交警才敢买这样的赃车。这么长时间,有交警在路上拦住这些赃车,将其查处吗?如果不是那桩强奸案把他们牵扯出来,他们现在不照样开着赃车堂而皇之到处跑。反过来,按购车交警自己的说法,若这么多交警都分辨不出赃车,作为执法者,他们怎么执法?又怎么去查处和阻止别人买赃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