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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的哥,一罚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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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4日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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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24日
南京市客运处22日发出通告,对窗口地区出租车将严加管理。通告规定,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景点等窗口地区,出租车不得与乘客议价带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载,不得故意绕道、多收费、不正确使用计价器或不正确使用票据,以及发生其他严重违规行为。通告还规定:一旦被查实有上述违章行为,首次罚款4000元,吊扣客运资格证件一个月,同时参加3天规范服务学习班。一旦两次被查实违章,除罚款4000元、吊销客运资格证件外,并列入黑名单,永久清除出客运队伍,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司机所在单位,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
出租车不服管在南京是出了名的,南京市客运处采取如此措施,本应属大快人心之举,但是参照以往的经验,记者对通告的效果不禁又要产生“重拳打苍蝇”的疑惑。因为打击不守规矩的哥固然必要,但如果不从强化和加强监管、从制度上来进行规范和完善,此通告很可能因为执行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而骑虎难下,最后沦为雷声大而雨点小。
最近记者在上海打的,感受到的服务就截然两样,所坐车辆不仅“容光焕发”、空气清新,司机更是有问必答,将运行线路及路况交待得一清二楚,以供选择。而顾客投诉也十分简单,只要凭发票到专设的投诉部门,很快就有交待。经常性和制度性的管理,使得上海的哥不敢有半点马虎,出租车公司更是不敢懈怠,自我约束机制和服务意识自然“水涨船高”。
重罚可能管用一时,而建立完备系统的制度却管用一世,不知有关部门以为然否? 薛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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