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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责任制 提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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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7日01:11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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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志馨 首席记者陶刚报道 本报关于《看看!都谁向绿化下手》报道引起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沈阳市城建局的重视。昨日该局园林处处长刘昆峰对记者说:“辽沈晚报毁绿报道让人触目惊心,我们非常赞同建立门前绿化责任制,让沿途商家承担护树义务,有利于树木的健康生长。”
据悉,沈阳市多年前就开始推行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已包括绿化内容,即要求商家、厂家等对门前路段所栽种树木负责。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推行深入很难。所以,绿化责任制也就形同虚设。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造成街路两侧毁绿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昨日,刘昆峰处长介绍,其实保护树木、爱护绿化是全社会都应该自觉履行的义务。商家毁树现象时有发生的关键就在于缺少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旦出现违反义务行为,就追究其相应责任。因此目前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门前绿化责任制来保护树木,制约道路沿途商家的行为。当然,我们在规划绿化时,会考虑树木的间距,在保证市容景观的前提下,尽量不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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