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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商业性保险应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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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4日02:06 东方网-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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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3月13日北京专电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为了适应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各地水平不一的现状,更加优化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我国可采用国际社会推崇的“三支柱”模式,即基本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商业性保险相结合。
祝均一代表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模式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大统筹,小账户”的模式使得经济条件好的劳动者不能多投、条件差的又不能少投,降低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缺乏与多层次的就业群体、多变化的就业形态相适应的弹性体制;全国划一的模式,使地方失去了按照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制度设计的“空间”;就全国大部分地区而言,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社会化的基本保险,与企业之间的差距日益加大。
有鉴于此,祝均一提出建议,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可采用“三支柱”模式。第一支柱为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国家统一征缴、统一计发的保险加上地方征缴、计发的保险两块组成,主要体现公平,是强制性的。
第二支柱是职业年金或公务员年金,由原补充保险和基本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合并而成,主要体现效率,是半强制的。
第三支柱为商业性保险,由个人或单位自愿投保,是不强制的。
祝均一代表分析,社会保险模式应着眼于重新划分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责任,通过将个人账户纳入补充保险范畴,不强制参保。而且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投入,应具有足够的弹性。只要单位和个人有能力的,就可以投入个人账户;能力强的可以多投,没有能力的也可以不投,既有效率又可降低商务成本。
(特派记者倪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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