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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案“怪圈”:吸毒被抓后宁愿承认贩毒去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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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25日20:32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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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6月25日电 吸毒者被抓后主动愿意交待自己曾经贩毒,以逃避劳教处罚的情况,是今年来南京涉毒案件中呈现出的独特“怪圈”。为什么吸毒者宁愿承认贩毒 昨日,南京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表示:涉毒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是造成此“怪”的主因。
吸毒人员张某在1996年至2003年4月间7次因贩毒被判刑,每次都在半年左右,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据多次办理张某贩毒案的检察官介绍,张某每次被抓后认罪态度都非常主动,但毫无悔意,因为她知道,过不了多久她就又会被刑满释放。据南京市检察院的周刚、张莉两位检察官介绍,目前办理贩毒1次,数量在1克以下的毒品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虽然通过量刑建议,均判处实刑,但一般都不超过半年刑期。而复吸1次一般都会被处以3年劳教,相对于贩毒1次只会被处半年左右有期徒刑的处罚,犯罪嫌疑人多宁愿被判实刑也不愿劳教,甚至愿意主动交待自己曾经贩卖过1次毒品,以逃避劳教的处罚。
一些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现有的对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已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完全不利于彻底打击毒品犯罪。因此,尽快提高办理涉毒案件的法律标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冒群 陆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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