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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得来货仓商场法人纪某指使下属偷税4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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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0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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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并处罚金45万
新快报讯 (记者余亚莲通讯员陈晓红)身为华得来货仓商场的法定代表人竟指使下属采取瞒报的方式偷税43万元,近日,偷税的纪某被越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01年3月10日,纪某购得广州市越秀区华得来货仓商场的股份,经过股东决议担任了该商场的法定代表人,并全面负责该商场的经营活动。
从2001年3月1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该商场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74万元,本应该交纳增值税50万余元。但纪某在经营过程中,授意工作人员按照该商场原有的申报纳税手段,隐瞒部分不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通过这种方法少缴税43万余元,占应纳税额的85%。2002年11月13日,纪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偷税的事实,并退缴税款39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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