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前天专门澄清:卫生部坚决反对医生走穴行为,并强调医生兼职必须规范化管理。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医生走穴目前仍难禁绝,但一旦走穴出了事故,全部责任将由走穴医生自行承担,所在医院不负责任。
据了解,现在广州大多数大医院都与市外的小医院有一定联系,默许院内医生到这些小医院看病,以争取转院病人。
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下面的医院,比如中山、东莞、清远的小医院,接收到病情较重的病人时,会直接和某间大医院相熟的医生打个电话,请他们过来看看。医生们下去多了,小医院再收到需要转送大医院治疗的重病人,就自然会转到相熟的大医院来,这也为大医院增加了病人嘛。”
对此,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昨天强调,如果两家医院之间是合作或对口支援关系,医生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后前往进行诊疗活动或兼职,这是符合《执业医师法》的行为;但如果是医生私下前去坐诊并收受报酬,出了事故就只能自己负责。
王智琼还表示,随着医疗市场的完善,将来可能出现真正的自由职业医师或医师团体。即在某一领域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医师组成小组,如肾移植方面的专家组成手术小组,他们不是任何医院的员工,但只要有医院或患者需要,他们就可以前往手术或坐诊,并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行为有别于走穴,也是被允许的。(文/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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