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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伊拉克问题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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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9日11:07 南方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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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料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出兵占领科威特后,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一系列决议,对伊拉克实施全面制裁。此后,联合国还对伊拉克武器核查问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
1990年:
8月2日通过660号决议,谴责伊拉克对科威特的入侵,要求伊立即无条件撤军,恢复科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8月6日通过661号决议,决定对伊拉克进行强制性经济制裁和武器禁运。
11月29日通过678号决议,授权联合国成员国在伊拉克于1991年1月15日之前仍拒不执行从科威特撤军等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情况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执行有关决议,恢复海湾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1991年:
4月3日通过687号决议,要求伊拉克无条件地接受在国际监督下销毁、拆除所有生物和化学武器以及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弹道导弹;规定伊不准拥有或研制核武器以及制造核武器所需的材料,并将其拥有的核材料完全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控制之下。
1996年:
6月12日通过1060号决议,要求伊拉克遵守安理会各有关决议,立即无条件地允许联合国武器专家进入他们想要进入的任何地点进行核查。
1997年:
10月23日通过1134号决议,要求伊允许联合国特别委员会武器检查小组立即、无条件和无限制地视察伊拉克的任何地区、设施、设备,并允许特委会立即、无条件地访谈伊拉克政府任何官员和其他人员。
1998年:
11月5日通过1205号决议,谴责伊拉克关于中止与联合国特委会一切形式合作的决定,要求伊拉克立即、无条件、全面恢复与联合国所有武器核查人员的合作。
1999年:
12月17日通过1284号决议。根据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将成立联合国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代替原来的联合国特委会,负责对伊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和弹道导弹的核查。它可以无条件、不受限制地检查任何可疑场所、设施、文件档案和交通工具以及接触任何伊拉克人。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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