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2日,咸阳市旬邑县清塬乡农民陈贵林接到一张村干部转交的便条,通知他速到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法制科。陈贵林隐约感觉到可能与自己的儿子有关———此前几天,他22岁的儿子陈文亮到西安打工去了。
2月13日,陈贵林到了莲湖区检察院法制科,工作人员让他与红庙坡派出所副所长王会民联系。
2月14日,王会民告诉陈贵林:2月11日4时许,派出所接到报案,称红庙坡东村处有一个小偷被抓住了。派出所立即派人将嫌疑人陈文亮带回。就在民警准备作笔录时,陈突然滑下椅子,口吐白沫,两腿抽搐。民警以为陈是装的,就没当回事。但过了一会发现仍是如此,遂将陈送到红庙坡医院急诊科,抢救无效死亡。
3月10日,在陈贵林的要求下,莲湖区检察院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文亮死因进行鉴定。
4月10日,陈贵林见到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为:“陈文亮死因符合钝性外力所致的肺出血引发的急性呼吸功能衰竭。”
是否被民警打死说法不一
6月4日中午,红庙坡派出所副所长王会民接受采访时表示,陈文亮的死与派出所没有关系。王会民向记者讲述的事件经过与其曾经向陈贵林说的大致相仿,他特别强调了一个细节,“当时民警赶到现场时,陈文亮正蹲在地上”。王会民一再强调:派出所的人绝没有打陈文亮。
陈文亮死后,莲湖区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5月30日,记者以陈贵林亲戚的身份与他一起到莲湖区检察院,一位主管陈文亮一案的袁副检察长表示,虽然尸体检验报告表明陈文亮的死因“符合钝性外力所致”的死亡,但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到目前还没有证据断定是否有民警在抓捕或审讯中实施了打人的行为。他表示,检查机关只能对是否有民警打人方面进行调查,但如果有人打陈文亮,那实施打人的主体除民警外还有可能是当时的群众,这方面的调查是公安莲湖分局的职责范围。
警方愿给予5万元补偿
6月4日上午,记者未公开身份与陈贵林一起到了公安莲湖分局,分局监察科穆科长表示,莲湖分局对陈文亮事件非常重视,并成立了20多人的调查组。经调查,无法断定在陈文亮“行窃”被发现到被群众抓住的过程中,是否有群众打了陈文亮,以及是谁实施了打人行为。穆科长说,因是在派出所出的事,分局经研究愿给陈家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家属要默认公安机关无责任为前提。穆科长说,补偿的最高数额不超过5万元。
陈贵林除对这个数额不满意外,对认可公安机关无责任的前提更是不能接受。日前,他再次向记者表示,他一定要为儿子讨回公道。本报记者 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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