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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攀违章建筑入室得手 失窃业主向楼下住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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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08:02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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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记者 家中财物被盗,失窃业主李先生没有报案,而是直接向楼下违章搭建户索要赔偿。
李家住武昌某厂宿舍2楼,不久前,一楼住户擅自在自家阳台下、厨房窗口下搭建违章建筑。6日晚7时许,李女晓敏(化名)回家发现,靠着阳台的窗户大开,柜子、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衣柜里1000多元钱不翼而飞。李认为,10多年来,家里从未被盗过,小偷是利用一楼的违章建筑翻进屋的,楼下住户要负责。李去讨说法,对方却说,“我们没有责任”。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认为,窃贼沿违章建筑爬到李家行窃,李家财物损失,目前并无相关法律规定,违章搭建住户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一楼住户擅自违章搭建,影响了李家采光、通风、观瞻等利益,其可向城管执法部门检举,由他们依法处理。
褚中喜法律维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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