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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一天学‘学费’却九百”后续:省物价局情况如属实 按规定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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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0日08:51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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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熊晓芳 实习生 甘 秦10月18日,本报报道了“没上一天学‘学费’却九百”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电话对校方的做法提出谴责。
西安李先生说,如果王志英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王志英应该在给报社投诉的同时再给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让物价局对校方的违规做法进行严查。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魏女士介绍,1999年,省物价局、财政厅、教委三方曾联合发文,对全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进行规范。王先生女儿的情况属于“文件”的第三款内容。“学制在半年以下的学习、培训班,学员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如突发发病、招干、招工、参军等要求退学的,按扣除实际课时费及住宿费后退还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如情况属实,校方应该按文件规定给王先生退款。 [相关文章] 2002-10-18 11:31:32 2002-10-18 11:30:44 2002-10-17 7:37:23 2002-10-11 7:32:31 2002-9-27 11:00:43 2002-9-27 11:00:10轻信他人买低价 不料多掏三百元 2002-9-25 7:10:04开学一天半 扣款一千五 这家学校收费够狠 2002-9-21 7: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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