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虹霞 见习记者 樊莉辉) 日前,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行为,而致他人重伤的被告人孙国兵被海门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现年27岁的孙国兵在海门市四甲镇四甲大酒店当厨师。2002年5月7日凌晨1时30分许,孙到海门市余东镇花园饭店五楼女服务员宿舍寻找其妻王某未果,却在四楼该饭店厨师吴某宿舍找到了仅穿内衣的王女。见此,被告人孙国兵便用拳头殴打吴某的头部,并猛击吴某左腹部一拳,后又向吴的左腰部踢了一脚,致使吴某的脾脏破裂行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