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方夷敏 实习生 袁睫)随着高考第三批招生接近尾声,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或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借用普通(成人)高等学校的名义招生;或在招生宣传中夸大办学条件,虚假承诺,直接损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此,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省教育机构招生工作。
教育厅要求,教育机构的所有招生信息和广告内容不得含糊其辞、弄虚作假,不得作不负责任的承诺,更不得做带有欺骗性或诱惑性的失实宣传。招生机构必须使用教育机构的准确全称,注明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准确交代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情况、考试类型、考试科目、毕业证书的类型、颁发单位及国家或国际承认的程度(开展自学考试辅导和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教育机构,必须注明)、推荐工作等事宜。各教育机构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对申请退学退费的学生,要按照省有关规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