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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衣间能否装“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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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0日13:1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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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随着天气渐冷,人们着装增多。在南京几家高档商场,个别顾客以试衣为名,趁营业员工作忙乱之际,将选购的高价内衣、毛衣等商品偷偷在试衣间里穿上身,玩起“藏身戏法”偷盗衣物,给商场造成经济损失。为了防盗,有的商场打算在试衣间安装电子探头,但法律界人士却对此大声“叫停”!
据南京某商场保安部于经理介绍,秋冬季节是商场防盗的关键期。由于临近年底,商场各类促销活动明显增多。个别顾客以试衣为名,把内衣塞在厚重的外套下偷出店外。商场于是想在试衣间安装电子探头,监控顾客在里面的行为,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后,却发现不可行。南京某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认为,超市为防盗,采取增加保安、在柜台和通道安装探头等防范措施,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不构成对消费者人格的侵害。但如在试衣间这样的特殊场合安装探头,则对他人生活和身体秘密形成“窥探和传播”。顾客进入试衣间,说明其有不愿被他人窥视的心理存在,如安装探头就侵害了隐私权。如果探头监控的内容不慎被人刻录成光盘,后果更是不堪设想。(钱军 艳霞 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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