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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3名干部利用婚丧乔迁之机收受礼金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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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16:0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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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月6日电(记者 章苒)浙江省纪委日前查处了3名利用婚丧乔迁之机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的违纪干部。
浙江省纪委发布通报称,钱恒龙、罗新辉、罗银立3人利用职权,借婚丧乔迁之机大办酒席谋取私利,聚敛钱财,违反了相关纪律,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浙江省有关部查实,温州乐清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市公路管理段原段长钱恒龙2002年9月在其岳父行丧期间,不仅对雇请和尚念经,道士“送地狱”等封建迷信活动不予制止,而且还利用职权,动用其单位包括3辆警车在内的7辆公车,参与出殡送葬,自已则披布执幡走在送葬队伍前面,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主管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的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校管办原主任罗新辉,2002年5月为其儿子操办婚礼期间,置办酒席57桌,邀请了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亲友,共收受礼金22万多元,其中2.798万元为与罗新辉有工作联系的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所送。宁波市慈溪市桥头镇教育办原主任罗银立,2002年1月利用乔迁新居之机置办酒席8桌,收受了应邀参加酒席的80名教师的9000元礼金。
据了解,乐清市纪委对钱恒龙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清市交通局免除了钱恒龙公职。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对罗新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慈溪市教育局则对罗银立作出了免除职务,并责成其退还礼金的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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