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污染既查事也要查人
2002年7月25日08:46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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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亦南小舟)本报前不久报道的《黑水流千丈华山遭污染》一事,受到了省上、渭南市及华阴市的高度重视。在昨天召开的全省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汇报会上,潘连生副省长责令对华山西峰污染一查到底,既要查事,又要查人,要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副省长关心华山污染
昨天,我省11个市(区)主管环保的领导及环保部门负责人向省上汇报了前一阶段严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情况。当渭南市副市长刘丽鸽汇报到查处华山环境违法行动时,潘连生副省长立即询问华山顶上的宾馆是不是真的都停业了,并指示对于污染华山的企业,一定要派人再次上山查清楚。对于电力公司的银河宾馆等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潘副省长强调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渭南市在查处过程中有什么困难,可以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新规定既重查事又重查人
以前我省一些地区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就是只重视查事,不重视查人。记者昨日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针对这种情况,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致使本辖区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纠纷长期不解决或处理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9项违法违纪行为,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将追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警告、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处分;是党员的,将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严打环境违法行为17责任人被追究
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为遏制环境污染反弹,我省近期掀起了一场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绿色风暴”。截至7月15日,全省检查污染源单位4389家,立案查处严重违法单位408家,已结案278件,追究相关责任人17人,影响我省环境污染反弹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其中,西安市关闭取缔7家小造纸厂,追究了阎良区康桥镇原镇长张安邦等4人的行政责任,对阎良区环保局局长郭胜民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新闻推荐】【】 奉献最有价值的新闻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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