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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野生黑熊再次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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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20:0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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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11月4日电(记者周长庆 齐海山)中国东北长白山区近日再次发生野生黑熊伤人事件。一只黑熊闯进山村,一夜连伤4人。其中一人伤势严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3个月前,长白山区一农民采蘑菇时被黑熊所伤,最近才痊愈出院。
10月31日晚,一只黑熊闯入吉林省舒兰市上营镇上营村,在一刻钟内连续袭击4名路人,使他们全部受伤,其中46岁的农妇孙志华头部6处、胸部2处受伤,已经进行了开颅手术,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当地政府正组织捐款对伤者进行抢救。
当晚8时许,吉林省上营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搜寻,但始终没有找到其踪迹。几天后,当地小学生看到一只黑熊领着两只小熊行走。
长白山区所在的吉林省是中国重点林业省和生态建设示范省,7年前开始实施全省“禁猎”。近年来,又大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措施,使一些长期绝迹的猛兽又成为山林的主人。
吉林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张传俊说,“长白山区野鸡、野兔、狍子、野猪、野鹿等动物种群数量得到较快恢复,为大型野兽的生存繁衍提供了一定的食物链,从而使虎、豹、熊等猛兽也有一定增长。”
近年,在长白山林区野生动物伤害人畜、祸害庄稼事件经常发生。
今年8月5日,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石头沟屯农民马国喜在回家路上与一只黑熊遭遇。“黑熊身高近两米,没几下就把我打晕了,”他回忆说。
被黑熊弄得遍体鳞伤的马国喜在当地医院里仅处理伤口就用了三四个小时,住了两个多月医院,最近才出院。
野猪在长白山区也成了祸害庄稼的“罪魁祸首”。吉林省蛟河市每年发生野生动物伤家畜、毁庄稼的事情五六起。吉林省舒兰市新安乡自8月初到现在,已经有40多公顷庄稼被野猪“享用”。
1989年颁布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偿要求。”
据了解,蛟河市已经对多起野生动物伤人、伤畜事件作了适当补偿。珲春林业局也给被老虎咬死的女工家属给予大约10万元的加倍“工伤赔偿”。
马国喜的父亲马景林已就黑熊伤人一事向蛟河市政府提出补偿申请。他说:“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们不能随便猎杀,但野生动物伤人也需要政府给一个说法。”
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张鲁风表示,对虎、豹等珍稀野生动物需要加大保护力度,但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农民也应依法进行补偿,以保护人们爱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为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保护人类的利益,长白山区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贴出告示,告诫农民上山要“结伴而行”、“尽量不与猛兽发生正面冲突”、“要保护野生动物”。(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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