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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特困户将领到首次救济金 8种情况不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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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8: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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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长沙的农村特困户都可以在春节前领到首次救济金。
据了解,今年3-4月,长沙市各级民政部门对农村特困户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据统计,长沙农村共有特困家庭7.5万户,23.3万人,占长沙农村人口的6.1%。由于种种原因,长沙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还处于低水平状态,特别是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包括长沙农村家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因灾、因病、因丧失劳动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突出对“不救不得活”对象重点救助,重点救济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孤寡、因灾等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根据救助标准,长沙四县(市)10元/人/月,以后再根据情况逐步提高,五区自定。
据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介绍,下列8种情况不在救助范围:已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法律确定有赡养人和抚养人的;有手艺且身体健康的;拥有中高档家用电器的;居室较好且有生活来源的;当年因灾造成临时困难的;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与拟享受特困救助明显不相符的都不在此次救助之列。(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刘影)(编辑: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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