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1.1.在比赛区域,裁判长对有关比赛的所有活动和决定享有最高权,如在比赛检录区、隔离区和过渡区、比赛区及岩壁。 1.2.本纪律处分条例应联系有关国际竞技攀登比赛规则去理解。 2、运动员 2.1.对有关违反比赛规则和在比赛区域违反纪律的事件,裁判长和项目裁判有权按以下规定作出裁决: a)、非正式的口头警告; b)、出示黄牌警告:以-户处罚只有裁判长有权决定: c)、出示红牌警告,取消比赛资格。 2.2.违反以下条款的可给予黄牌警告: a)、过度拖延时间进入隔离区的; b)、没按项目裁判的指令起步的; c)、不遵守项目裁判或裁判长指令的; d)、使用淫秽或辱骂的语言或粗野行为的; e)、有轻微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 对这些决定的诉讼应按第七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2.3.在一次比赛中得到第二张黄牌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在本次比赛中的参赛资格。同一赛季得到两张黄牌,分两种情况: a)、如该运动员已经报名参加下一次ICC批准的比赛,则将不能参加此比赛; b)、如a)不适用,则该运动员将不能报名参加下一次ICC批准的比赛。 2.4.违反以下条款的运动员将给予红牌警告,并立即取消其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但不追加其它处罚: a)、在允许观察路线的区域外观察路线的; b)、开始攀登前没有正确穿戴装备的; c)、使用非许可的装备; d)、修改或没正确穿戴比赛组织者提供的比赛用背心或运动员号码的; e)、在隔离区或其它规定的区域,通过不允许使用的方式进行交流。 对这些决定的诉讼应按第七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2.5.违反以下条款的运动员将给予红牌警告,立即取消其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报纪检委员会,并停赛一场世界杯,若此违规行为发生在非世界杯上,则停赛一场ICC批准的比赛: i、违规行为发生在比赛区、隔离区和过渡区: (i)用规则允许以外的方式收集有关比赛线路信息的; (ii)用规则允许以外的方式与其他运动员收集和交流信息的; (iii)干扰其他运动员准备或比赛的; (iv)不遵守裁判或组织者指示的; (v)不参加任何官方仪式或其它官员安排的活动; (vi)不服从有关运动员服装广告规定的; (vii)有违背体育道德行为或严重干扰比赛的; (viii)有违背体育道德行为或严重干扰、辱骂、侮辱、或用激烈的语言或行为针对ICC官员、组织者、领队、队员或其他人员的。 ii.违规行为发生在赛场外的公共场合: (i)有违背体育道德行为或严重干扰比赛的: (ii)有违背体育道德行为或严重干扰、辱骂、侮辱、或用激烈的语言或行为针对ICC官员、组织者、领队、队员或其他人员的。 2.6.当发出一张黄牌或红牌后,裁判长应立即: a)、向运动员领队(若领队不在,可给相关运动员)提交一份书面报告,陈述有关犯规事实以及裁判长是否考虑按比赛规则采取进一步纪律处分。 b)、裁判长应将该书面报告的复印件,连同一份详细的有关违反规则的证据,及考虑进行附加处罚的意见提交给ICC纪律委员会。 3、代表队官员 3.1.代表队官员应与运动员一样的要求对待。 4、其他人员 4.1.对违反规则的任何人员,裁判长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比赛区域(包括隔离区和过渡区),若有必要,可终止比赛的任何活动直至他的要求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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