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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揭示“贫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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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5日07:59 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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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记者曹旭峰 实习生刘婧 “财产不进行公证,我是不会结婚的。”昨天,记者在洪山区公证处看到,一对青年男女为婚前财产公证“争论不休”。
据了解,男青年姓郝,某电脑公司主管,女青年姓刘,是该公司员工,两人在一年前相恋。
男青年告诉公证员,他辛辛苦苦奋斗了多年,才攒下20万元钱,买了套住房,现在进行财产公证,应该是很公平和正常的。女青年说,她不赞成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图男友的财产,而是觉得将双方比例“悬殊”的财产进行公证,会使她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感觉“低人一等”,再说男友急着财产公证,也说明他对婚姻生活没有“信心”。
洪山公证员向记者介绍,近两年来,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中,男方主动要求财产公证的占到85%以上,而女方在财产公证中,往往都不太情愿,较为勉强。
公证员李安枝说,去年的近百起婚前财产公证中,男方的财产多于女方的占绝对多数。她认为双方财产的“贫富悬殊”,是造成了男方主动要求公证的一个较为主要的原因,一些男性担心如果今后婚姻失败,那么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财产就“打水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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