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司法厅介绍,广东省从1995年成立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以来,目前已成立了146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经济发达地区在镇一级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仅去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0多件,受援人数近2万人,一些残疾人、外来工等困难群体得到了帮助。
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法律援助的政府性,让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镇,形成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网络,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他表示,将在现有的法律援助模式上创新,通过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吸引和接受社会各界和民间力量的支援,形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法律援助队伍,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