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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巨骗勾结银行职员诈骗5540万元巨款 今被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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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04日20:5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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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李京华)41岁的湖北人黄明喜买通银行工作人员,伪造票据和金融凭证,在3年时间内骗取5540万元巨款。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票据诈骗犯、金融凭证诈骗犯黄明喜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法院介绍,1999年12月初,北京警方接到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和银行方面的紧急报案,该公司存入银行的800万元人民币已被人划走了795.6万元。同时,警方发现了另外两起大案:某电子有限公司存入该行的566万元被人用假手续划走了500万元;某科技开发公司存入该行的3000万元被人划走了2999万元,账面仅剩1万元。警方经对转账凭证上的财务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进行鉴定,发现印鉴等均系伪造。
发案银行通过清查转款记录,发现一部分被骗款项被划到西城区万宝美食阁的账户上。警方调查发现,美食阁已被朝阳区法院查封,其法定代表人黄明喜下落不明。2000年4月,北京警方将黄明喜抓获归案。随即,黄明喜供出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1996年初,黄明喜认识某银行信贷员史红军、蒋华龄(均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等人。又经银行的朋友“点拨”,黄明喜想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即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先骗来存款,把钱存入指定银行,再由银行的“内线”把存款单位的财务印鉴卡复印出来,到大街上花数千元高价找小贩照样刻章,通过银行“内线”将存款单位的活期存款划出据为己有。
就这样,从1996年至1999年3年间,黄明喜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和伪造的信汇凭证诈骗5起,诈骗数额共计5540多万元。其中,黄明喜等人骗取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500万元,北京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999万元,某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247万元等,他们的诈骗犯罪行为给公共财产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4700余万元。
承办案件的法官史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两年来,金融凭证诈骗、票据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黄明喜能够屡屡得手的原因是被骗单位过于轻信,被所谓的“高息”所诱惑。犯罪分子往往以高息或用存款拉贷款为借口,鼓动企业把钱存入他们指定的银行。这些银行里一般都有他们的“内线”,能接触到储户的保密资料。此外,一些银行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审理过程中史红军曾供述了其拿到预留印鉴的过程:而史红军本人并不负责管理印鉴,银行印鉴由专人管理,他是在管理人的桌子上拿到印鉴后复印给了黄明喜。(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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