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亚东)新疆塔城地区政法委于2001年9月建立“一委三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来访接待制度,该制度实施半年来,有效缓解了当地群众涉法问题上访难的现象,及时化解了一些容易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 塔城地委政法委去年在学习讨论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时,提出要联系政法工作实际,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大局,从而建立“一委三长”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决定每月10日、20日为“一委三长”来访接待日。 塔城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徐静远告诉记者,2001年9月10日,“一委三长”来访接待制度实行后的第一次联合接待日,就接待、处理了11起案(事)件。 这一制度的实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有些人从五六百公里外的和布克赛尔县和乌鲁木齐市赶来寻求法律帮助。 不少上访群众深有感触地说:政法部门领导联合接待来访群众,是一项得民心工程,希望“一委三长”来访接待日制度能坚持下去,让更多的群众有一个说理、讨公道的地方。 塔城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徐静远认为,建立“一委三长”来访接待制度,使一些牵涉到政法机关的案件得以及时协调处理,既方便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政法机关的领导对基层办案的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据介绍,该制度实行半年多来,已解决了六十余起涉法案件,到当地地委机关上访的群众也大大减少,“一委三长”接待日接待群众的数量,从一开始每天十余人下降到现在的二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