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郑超)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大学校外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将进行调整,由原先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统一调整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老生仍按1200元标准收费。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地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高校校外学生公寓(不含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各学校可根据住宿条件将住宿费标准适当下浮,幅度不限。学校收取住宿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得另外收费。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应由学生自主采购。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提前预收。住宿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校内学生公寓仍按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