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国家应该出台《反歧视法》和《弱势群体保障法》 发表时间:2003-03-05 11:16:53.0 IP地址: 202.111.188.★
国家应该出台《反歧视法》《隐私法》和《弱势群体保障法》。国外法制较健全的国家都出台了这些法律。比如,有的工作只需要一般文化程度的人干就可以了,但是单位攀比心理造成了过度畸形的人力资源浪费现象。如本来清洁工只需要高中文化程度就可以,但是却要找个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干,这不仅仅造成了很大的人力资源浪费,而且对于那些文化层次低的人来说就失去了很多的工作机会,造成了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另外,还有一些身体素质稍微差一点但无大碍的人应该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如中国有1亿2千万乙肝携带者,这些人肝功良好而且有的才华横溢但是就是因为这个而被公司、学校拒绝接受。导致他们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绝望的逆反心理,势必给国家造成不安全的稳定因素;而且有的从小就有而被拒绝入托,导致了孩子弱小的心灵受到摧残而产生心理问题。国家的《反歧视法》应该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外,肝功良好情况下,不得以此项理由拒绝任何儿童入学及成人入学及工作。除部分食品行业幼师行业及军队海洋行业外,再单位例行体检,除肝功外,根据《隐私法》,《弱势群体保障法》,根据个人决定看是否决定需要体检“两对半”,单位无权干涉。 另外《弱势群体保障法》应该规定对残疾、病孕、妇女儿童及农村部分穷苦农民及下岗职工任何人尤其是警察、工商、铁路、交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及生理上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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