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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人员喜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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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12:1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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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人员喜领工资
适度工资制激发他们努力改造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袁文杰)广州劳教人员领上工资了!昨天,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东坑劳教所和岑村劳教所对干警和劳教人员进行慰问时,广州市劳教局政委廖伯祥汇报了这项改革举措。
廖伯祥介绍,广州的劳教所已经开始给劳教人员发放工资,一般30至40元,多者超出100元,具体数额视其劳动情况而定。钱直接发到劳教人员手上,他们可自主支配。廖伯祥表示,由于许多劳教人员是外省无业人员,工资对他们来说弥足珍贵,在所内自选商场选购合适商品改善生活,或者寄回老家给亲属作为探视的盘缠。适度工资制激发了劳教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图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右五)来到劳教所慰问。适度工资制激发了劳教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本报记者 李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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