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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特别报道:除毒务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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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8:41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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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毒鼠强”中毒事件发生后,本报对此作了详尽的系列报道。昨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栏目约请专家,对“毒鼠强”的危害进行介绍,今整理见报,为的是警醒人们———
一
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乡村民在参加亡者朱大田的丧宴时发生了一起10人死亡,23人中毒的恶性事故。
10月24日晚上,利川市公安局警方宣布“10·21”特大投毒杀人案成功告破,死者妻子陈晓梅为犯罪嫌疑人。据她交待,她与亡夫朱大田、子女、公婆等关系都闹得很僵。朱大田过世以后,长子朱发斌占据了父亲遗留下的几十元钱和办丧事的7000元礼金。陈因此对儿子儿媳心怀怨恨,于是用小儿子2002年农历二月买来灭鼠的“毒鼠强”在丧宴上投毒。
这起毒鼠强中毒事件,再一次把人们的目光集中到了“毒鼠强”的问题上。这一次事件的背后究竟能够给我们揭示出一些什么呢?
二
陈晓梅所使用的“毒鼠强”是她小儿子去年在外地打工的时候从外面买的,去年2月份拿回家是用来毒老鼠的,后来用完之后还剩一些放在家里。陈晓梅就是用这个来投毒的。
经调查,近些年来,很多群众都习惯使用“毒鼠强”,老百姓觉得使用这个鼠药药性比较快,猫不闻,老鼠食用了之后当场死亡,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正规的鼠药是在45天才能见到疗效,所以很多群众误以为这个“毒鼠强”的毒性比较快,价格也比较低,而且它流通的渠道比较便利。因为有很多不法商贩都采用走村串户,在农民比较集中的集市上进行销售,这样农民购买起来也比较方便。
这次发生特大的投毒案件之后,在当地老百姓中产生的震动是非常大的,记者在现场进行采访的时候,很多村民提起“毒鼠强”来都非常地后怕,现在国家要求收缴“毒鼠强”,很多村民都反映,他们将会积极配合国家这个举措,把家里存留的“毒鼠强”进行积极上缴。但是,刨除利川这个范围,现在收缴一般普通老百姓手中的“毒鼠强”,难度仍然很大。因为老百姓有很多人对“毒鼠强”的危害性了解得还不够充分。对于利川村民来讲,因为出过这样血的教训,亲眼目睹了之后,他们可能有很多的触动,但是没有发生过这个事情的其他乡村,有很多老百姓可能对它的毒害性还没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还有一点原因,老百姓知道不能用“毒鼠强”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买合法的鼠药。这样的话,出了事,大家可能有所震动,“毒鼠强”在一段时间内会销声匿迹。如果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销售渠道,不法分子随后还会采取走村串户的方式,老百姓还会购买“毒鼠强”。
实际上,从去年南京发生特大“毒鼠强”中毒事件之后,“毒鼠强”投毒事件绝不仅仅是利川这一起。
三
从去年南京发生的特大“毒鼠强”中毒事件,有关部门对“毒鼠强”的生产、销售进行了非常严厉的整治。今年农业部等九部委发出了清查、收缴“毒鼠强”的通告,为什么又有整治又有通告,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幕还在发生呢?
利川市副市长郭益超:客观地讲,整个中央9部委的通告,我们按照国务院的63号文件进行了专项的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这个事情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期间,确实让我们非常震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副主任孙承业:过去的难度主要是控制不了终端,过去销售没有卡死,这样就造成了生产者有利可图,他就还会来做。9月份高院发了一个司法解释,明确提出,生产、销售、使用“毒鼠强”超过50克,就是超过1两的人,就可以处3年到10年的徒刑。这次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如果生产销售使用量超过500克的成本工业算,这时候最高可以处以死刑。对生产者的震慑作用已经做到了。但是对使用者宣传力度够不够,我们不单是指利川,全国整体情况来看应该在中间环节加强宣传,加强收缴。
根据过去了解的情况,“毒鼠强”的危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过去曾经经销过这种“毒鼠强”,违禁鼠药的经销商或者是曾经经销过的人会保存一部分,他们保存这一部分往往是原粉形式,工业粉这种粉往往浓度很高,这是最危险的一种人,我们对抓他们的力度要大,对曾经做过这种事的人,更多的人让他们晓之以理,让他们交出来。二是老百姓的教育要跟上。鼠是不可能灭绝的,很多人想,我保存一点,将来可能用一点。对这部分人更多是教育,告诉它的危害有多大,这时候让他们感觉到这些东西就不能用了,不敢用了,或者法律不允许,国家也不允许,这样他们才会主动不用,才会把现存交给国家指定的部门。千万别造成老百姓不敢交的形势,否则,老百姓把它扔到了农田中,扔到了其他环境中带来问题,这样我们更难追。
郭益超:下一步,我们具体工作主要是从几个方面,第一是按照要求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毒鼠强”进行消除。第二,加大宣传的力度,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特别是汲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收缴“毒鼠强”的通告,给广大市民写了一封告知书,告知“毒鼠强”的危害性,全市已经发了24万份,做到每户一份,让广大的老百姓充分了解到“毒鼠强”的危害性。第三,加大清缴排查的力度,动员全市干部深入到千家万户,也就是利川所有的居民户,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注意进行宣传,进行登记,进行清缴。
除毒务尽。利川所发生的这一次“毒鼠强”中毒事件,是由原来散落在民间的“毒鼠强”造成的。由此看来,一方面要加大对“毒鼠强”生产销售的打击力度。另外,对散落于社会的“毒鼠强”造成的危害也不能忽视。否则,这些“毒鼠强”也将会成为一枚枚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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